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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9日电 金盘科技(688676.SH)11月7日晚间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委员会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51次审议会议,审议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经会议审议结果,确定公司申请发行不特定类型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金盘科技表示,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登记同意决定后方可实施。目前尚不清楚中国证监会是否以及何时接受注册。我公司将根据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价委员会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请发行人代表根据市场需求、竞争环境、技术迭代、现有产能利用率、潜在客户等情况,说明“数据中心电源模块等产品系列数字化工厂”融资项目产能规划和产能消耗措施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耗风险,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我们希望收到赞助商代表的明确反馈。金盘据八谷科技发布的《关于发行不特定用途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申请草案)》截至2025年2月20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及源模块和数据中心供电模块、节能电气设备智能制造项目高效、高效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7,150万元(含)。节能浸没式变压器及非晶合金铁芯智能制造项目、研发办公楼建设项目及辅助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A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与股票 可转换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面值为10元,面值为0.00元,自发行之日起有效期为6年。具体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和授予股东大会授权的保荐人(主要管理公司)共同决定。本次可转债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拥有证券账户的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的个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者。本次发行可转债表面利率的确定方法及各计息年度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确定,并经公司股东授权。发行前会议与保荐人(高级经理)谈判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将随着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而终止。自六个月内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票据到期日止。本次发行的股票收购权可转债采用年付息方式,已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将返还本金,并支付上一年度利息。本期金板科技保荐机构(首席管理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代表为苗苗先生、陆迎峰先生。
(编辑:魏敬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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